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规定。(二)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对全区老干部工作负有检查、督促和指导的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两项待遇”的落实;做好离休干部护理费的审核工作;负责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和走访慰问工作。会同市老干部局和老干部原工作单位共同做好异地安置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三)承担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定期召集区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委员会议,会同有关部门、街道研究部署基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际问题,协调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继续发挥作用并做好服务工作。(四)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时事政治、阅读文件、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听取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通报以及就地就近参观考察活动。组织开展有益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协调配合涉老部门做好各项涉老工作。(五)定期向市委老干部局、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报告工作情况、离退休干部思想动态及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离退休干部共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果和意见办法。(六)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七)抓好部门自身建设,完成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八)职能转变。联系、协调、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独特优势,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
4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工作机制,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好区老年大学、老年(老干部)活动中心、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等阵地作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兴起学习热潮。
(二)进一步优化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围绕老干部所思所盼,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参观疗养、康乐活动等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好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和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制度。加强区老年大学新校区功能优化与规范化建设,推进新的区老年(老干部)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进度。
(三)进一步引导离退休干部作用发挥。积极搭建平台,探索机制创新,建立街道社区银发人才发挥作用基层联系点,推动形成发挥作用合力。深入推进基层老干部工作“六融合”,引导银发人才参与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等,助力思明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老干部工作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强腰”工程。进一步加强平时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平时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不断提升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委老干部局2025年收入预算为783.326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98.3639万元,下降20.2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83.3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3.326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区委老干部局2025年支出预算为783.326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98.3639万元,下降20.2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92.65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6.0526万元,公用支出36.6035万元;
2.项目支出90.67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区委老干部局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3.326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98.3639万元,下降20.21%,主要是由于人员支出经费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23.33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局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90.67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学习、考察、活动、慰问(含重大节日慰问金)及保健疗养急救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75.1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老干部工资、护理费、死亡抚恤金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养老社保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6.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较2024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外地对口单位工作性交流来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小额停车和过桥过路等方面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老干部用车数量不变。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精准服务帮扶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为着力提升离休干部居家生活的质量和水平,让离休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我局向厦门市金霞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为离休干部购买离休干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居家保洁、维修、电器清洗等方面的居家养老服务,使离休干部得到更有尊严的照顾,提高晚年生活质量。
2.立项依据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为离休干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区委老干部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为离休干部购买每人每月6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
5.实施周期
常态化实施。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5.12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委老干部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887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2975万元,增加0.35%。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所需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3万,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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