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协助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做好巡察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等事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包括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 |
6 |
6 |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主要任务是:2024年,区委巡察机构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督促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稳步推进政治巡察。紧密围绕厦门市“一二三”战略规划,落实市委“三个引领”要求,紧扣“严、准、实、稳”工作理念,用好“知”“督”“促”工作机制,统筹安排4-5批常规巡察,盯住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把掌握政治生态状况作为切入点,全面落实对“一把手”精准画像的新要求。二是深入探索“审巡纪”联动监督。着力在整合监督资源上下功夫、在精细化上求突破,持续用好我区“作风联合监督”机制和典型问题通报机制,有效提升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精度,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力争产生1+1+1>3的化学反应。三是加强上下联动和成果运用。配合市委适时开展提级巡察,做好迎接新一轮省委巡视的前期准备。压实主体责任和整改责任,持续做好省委巡视共性问题的未巡先改,继续落实分管区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制度,切实推动问题解决,让干部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巡视巡察带来的变化。四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在深化、内化、转化上见真章,进一步严明巡察队伍纪律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巡视巡察干部教育培训专项计划》要求,力促巡察干部争当业务精兵、斗争干将,切实提升巡察队伍业务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209.9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6.3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9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209.9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6.3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9.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5.50万元,公用支出14.45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9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12.48%,主要是由于人员社保和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71.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相应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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