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4-01-30 10:55
 

  2024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区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和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抓好部门自身建设,完成区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建立巡察工作台账,做好巡察工作文书资料的建档、保管和使用等,通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

  (三)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主要承担协助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做好巡察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等日常事务工作。

  (四)厦门市思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主要承担区纪检监察机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1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7

59

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

6

6

厦门市思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

15

12

  2024年,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任务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全会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做强基层监督,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三个引领”、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筑牢政治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集体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三重三走”活动,深刻感悟思想伟力,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安身立命、履职尽责的根本。坚持在深化、内化、转化上聚力用劲,增强自我革命的政治定力、坚守自我革命的根本方向、扛起自我革命的职责使命、永葆自我革命的政治本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成果体现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纠正政治偏差、及时消除政治隐患。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善于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分清是非、主次,同时不盲目拔高问题、不动辄上纲上线,精准识别和纠正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等行为。

  聚焦“国之大者”强化监督保障。聚焦“三个引领”和“六个率先”重要要求,聚焦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做好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深化运用联合监督机制,健全督查问责、“回头看”等机制,加强对工作环节、履职过程的监督,打通落实中的堵点淤点难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担当领导责任、忠实履职尽责,推动政策落地、工作落实。

  (二)保持高压态势,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保持“不敢腐”的震慑。坚定扛起反腐败职责,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深化整治国企、医药、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加大谈话处置问题线索力度,慎用多次函询,提升办理问题线索和案件质效。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监管,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提升“不能腐”的效能。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治已病”和“治未病”,加强类案分析,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原因,加强共性、易发问题梳理,用好用足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涉案单位扎实落实整改,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深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坚决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认真落实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意见,用好情景式指导案例,保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引导市场主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加固“不想腐”的堤坝。发挥廉洁文化德润人心、滋养教育功能,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推出《廉局长》系列视频,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采取自编自演微电影、小品、话剧、答嘴鼓等方式,加强高质量廉洁文化作品供给,让廉洁教育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改造提升斑鸠山“近邻监督”廉洁文化公园,推动廉洁文化元素融入厦门破狱斗争旧址周边建设布局,与老铁路廉政法治文化长廊串联,打造厦港廉洁文化展示区,不断丰富廉洁文化宣教载体,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抓常抓长,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深挖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背后的不正之风。严防隐形变异,精准发现、从严处理“快递送礼”以及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问题。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打好监督、查处、通报、整治“组合拳”。

  精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坚决纠治不用心、不尽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庸懒散拖”问题。紧盯加重基层负担问题,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苗头倾向,着力纠治盲目蛮干、急功近利、“面子工程”等问题。加强正反典型通报,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持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较真碰硬的斗争精神,让优良作风成为“思明习惯”的鲜明底色。

  用心用情维护民利、促进治理。加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与“近邻监督”模式、智慧思明平台的结合融合,“大数据+脚底板”线上线下相结合,努力提升基层监督质效,着力实现晒权力、解民忧、督责任、促作风的效果。持续深化“点题整治”、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等工作,聚焦惠企政策兑现、群众关心关注的小区治理和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加强监督,坚决查处惠民资金、集体“三资”等方面的腐败案件,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深化开展“强基促稳”专项行动,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突出严的基调,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抓好纪律教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全覆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用好“作风微课堂”等栏目,把纪律规矩背后的道理和逻辑讲明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大对年轻干部和新提任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力度,对重要岗位干部做到纪法轮训全覆盖,督促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

  严格纪律执行。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使干部受监督、权力受约束、违纪受惩处。坚持纪委是“党员之家”理念,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与监督检查,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做好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充分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浓厚氛围。

  层层压实责任。协助区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方式,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党委“一把手”谈话制度,督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持续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用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廉情通报、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责任、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责任、部门职能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聚焦“关键少数”,健全“廉政档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完善问责工作程序,防止和纠正问责泛化简单化、“求快不求准”等问题。

  (五)深化政治巡察,更好发挥利剑作用

  突出巡察重点。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权力和责任,在巡察中更加突出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精准、客观、谨慎、全面反映情况。高质量开展4至5批常规巡察,适时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

  强化协调协作。配合开展提级巡察,加强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信访等各类监督协调协作,在人员参与、情况通报、线索研判、督促整改等方面完善流程、提高效率,持续提升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精度。

  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分管区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制度,强化整改压力传导。深化“五方促改”机制,推动整改情况同步向分管区领导和主管部门报账,促进全面彻底整改。加强问题线索督办,推动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拓展成果运用,抓好举一反三、未巡先改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堵塞制度漏洞,更好以巡促改、促建、促治。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为3,968.3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0.03万元,增长2.3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96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8.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算为3,968.3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0.03万元,增长2.3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00.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79.04万元,公用支出321.38万元;

  2.项目支出567.95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8.3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0.03万元,增长2.32%,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18.19万元。主要用于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256.7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事务及巡察机构新驻点场所相关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05.5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和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311.2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业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7.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9.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2.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8.22万元。主要用于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职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9.91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和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在职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9.97万元。主要用于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0.17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市思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和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人员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56万元。主要用于廉政文化建设、审查调查工作、巡察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相应支出。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纪检监察业务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旨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改造已建成的廉洁文化场所。常态化开展全区党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部署安排。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实施。

  4.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考察、参加专题培训等费用;斑鸠山廉洁文化公园氛围布置尾款;开展任前廉考租用场地;征订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党支部《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廉政报刊,购买、编印向全区党员干部发放的廉政书籍;用于纪检监察网络、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宣传费用;拍摄廉政宣传片和警示教育片;思明区廉政教育基地江夏堂家规家训馆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支出(具体支出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据实结算);区级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的调研开支;开展日常监督现场会、业务培训等,举办“纪法演武”活动,参与各类监察、评议、培训等相关费用。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11.2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办公费30.25万元。

  (2)培训费26万元。

  (3)拍摄各类宣传视频、合作宣传报道等25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巡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旨在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大局,全力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各项工作,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有进的高质量发展;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障案件数量与案件质量同步提升,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同统一。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部署安排。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巡察工作办公经费(巡察专用媒体宣传、征订书刊、巡察档案整理、资料印刷、公务差旅、信息化建设等有关支出);巡察期间巡察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巡察期间巡察人员的工作补助等巡察工作相关经费(具体支出根据相关规定据实结算) 。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56.7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其中:

  (1)办公费138.9万元

  (2)委托业务费1.00万元。

  (3)设备购置费6.00万元。

  (4)其他巡察工作经费110.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4.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96万元,下降0.79%。主要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含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7.9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 i厦门微信

  • 闽政通APP

  • 思明快报微信

  • 厦门思明微博

  •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