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2-01-29 15:36
 

2022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及监察工作的专门机关,主要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法律教育,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协助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保障。各派驻纪检组由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为主对全区10个街道和54个区直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二)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承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监委。其职责主要是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监委、区委组织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建立巡察工作台账,做好巡察工作文书资料的建档、保管和使用等,通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工作。

   (三)厦门市思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主要承担区纪检监察机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主要承担协助区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做好巡察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等事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58

57

厦门市思明区巡察事务中心

6

5

厦门市思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

14

1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主要任务是:以有力政治监督确保“两个维护”落到实处,靠前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让一体推进“三不”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整治“四风”顽瘴痼疾,守正创新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加强政治监督,围绕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改革开放引领区、治理创新示范区、民生幸福标杆区的目标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在新征程中步调一致向前进。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查办案件、监督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监督和区委主体责任检查等过程中,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把政治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对严重污染政治生态,以改革发展之名搞腐败、权钱交易、谋私枉法的果断用好审查调查手段,解决腐败问题引发的各种风险,及时清除政治隐患     

(二)紧盯深化改革、产业提升、招商引资、助企纾困、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情况强化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改进工作,保障区委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更好完成。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关键少数”扛起政治责任,做好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着眼于增进民生福祉,关注岭兜小学、将军祠幼儿园等滞后项目,道路停车高位视频智能化等创新项目,深入调研督导、约谈走访,立足监督职能帮助基层消除制约因素,打通堵点、断点。推进区属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关注重大风险,域外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产出租等关键领域,强化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三)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松劲,全力推进问题线索处置,推动建章立制间断,运用好审查调查对象和行贿人两类活教材,深挖案发原因,查找共性问题对经常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专题报告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内控制度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涵养廉洁文化不停歇,将展现“近邻”监督作为宣传工作的新视角,以短视频、Vlog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好我区红色资源,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深化身边榜样宣传,不断引导广大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四)探索“近邻监督”模式,建立社区“近邻监督工作室”,汇聚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居民群众等监督合力,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切、最愁盼的问题,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纪委监委”。坚决查处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帮扶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加强信访综合分析,摸排制度有漏洞、权责不清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有关部门拿出管用措施解决小区业委会换届、物业管理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五)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改头换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深入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配备使用公车,“吃公函”等问题。对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空泛表态、敷衍应付、运动造势以及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查处、严肃追责。持续推动松绑减负,深入整治“只唯上、不唯实”,生搬硬套,不顾实际乱加码,积极推动解决权责不对等、不匹配问题,把广大基层干部的手脚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优服务。

(六)逐步完善“三化”监督工作法,让日常监督更加规范精准有效。立足案件质量提升,深入推进“一二四”工作法,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清点、每季度一分析,强化对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的过程把关和方向指引,实现减存量、遏增强、保质量目标。推进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建设,在全市率先制定中止党员权利实施办法,探索规范对被留置、被逮捕党员中止其党员权利的办理程序,探索简化对受到行政处罚党员进行党纪处分的程序。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派驻组认领“对口监督”项目制度。探索“划片包案”办信模式,提高基层信访举报办理质效。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机制,做到审查调查安全全程留痕、有迹可循、有例可循,以安全档案规范建设促办案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七)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与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明确主要任务,强化使命意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完整准确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创设“年轻思明说”讲坛为载体、为平台,通过干中学学中干,让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党的一系列创新理论,消除知识盲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进一步熟悉纪法规制,提升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加大对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健全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和激励机制,让干部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勇敢作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为4,017.0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59万元,增长0.1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1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7.0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为4,017.0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59万元,增长0.1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96.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54.81万元,公用支出341.85万元;

  2.项目支出520.35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7.0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59万元,增长0.16%,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导致相关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625.13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106.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43.90万元。主要用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和区巡察事务中心人员(含区巡察事务中心)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12.0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业务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202.3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事务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8.9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6.21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监委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68万元。主要用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区巡察事务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77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监委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6.04万元。主要用于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区巡察事务中心医疗补助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0.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6.00万元。主要用于对死亡职工家属抚恤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0.56万元。主要用于廉政文化建设、审查调查工作、巡察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预期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18.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相比减少0.56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辆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纪检监察专项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相关办公及安全工作相关经费;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外出调查取证相关费用;对全区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培训;纪检监察机关增补应急处置室物品、药品等,聘请应急保障医生费用。

    2.立项依据

  积极配合中央、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持续提升审查调查质效;持续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大局,全力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各项工作,实现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有进的高质量发展。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障案件数量与案件质量同步提升,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同统一。

  5.实施周期

  2022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18.0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差旅费项目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外调取证、学习考察相关费用。

2)租赁费项目4万元。主要用于租赁谈话场地费用。

3委托业务费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培训授课人员劳务费、课题调研劳务费。

4)办公费项目47万元。用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相关办公经费;用于购买向全区党员干部发放的廉政书籍、印制汇编;考试系统维护费;用于征订2022年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党支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杂志等。

5培训费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相关必备知识和技能培训、应急医疗演练及急救常识培训等费用。

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进点办案人员食宿、陪护人员劳务费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有关办案经费、增补应急医疗设备、物品、药品等,及聘请应急保障医生费用,征订廉政报刊,与各类媒体合作的宣传报道费用。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巡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开展巡察工作的食宿费、工作补助,用于巡察办公经费,用于巡察工作宣传报道、巡察业务培训、巡察专项会议等有关支出。若巡察驻点场所发生变化,从酒店集中驻点变为相对固定驻点场所,届时原有食宿费等项目支出预算将涉及相应调整,改变为食堂设备用具购置、驻点物资采购、办公用房租金与物业服务费、安保监控和信息化系统建设、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用及与巡察业务有关的其他支出等用途,不足部分申请专项经费追加。                                                   

2.立项依据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区委巡察办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20221月-12月拟计划组织开展5轮巡察,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的食宿、工作补助及驻点耗材、办公专项费用,宣传报道、巡察业务培训相关费用。若因巡察驻点方式发生变化,相应开支会做适当调整

  5.实施周期

  2022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02.3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7.3万元。主要开展巡察工作的食宿、工作补助,在新闻媒体进行巡察工作宣传报道费用。

2)办公经费7.5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办办公设备维护、耗材、驻点巡察搬运费及办公相关业务经费。

3)差旅费5万元。主要用于巡察人员因公出差支出。

4)培训费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业务培训的相关经费。

5)印刷费1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巡察专用笔记本及工作材料等。

6)会议费0.5万元。主要用于巡察专项会议相关支出。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6.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8万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厦门市思明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 i厦门微信

  • 闽政通APP

  • 思明快报微信

  • 厦门思明微博

  •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