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的,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引导会员参加思明区的经济建设,做好思明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二)代表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三)为会员提供信息、管理、咨询等服务;开展培训;组织会员举办或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商务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外市场。
(四)增进与港、澳、台地区和各国工商联社团及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合作,协助引进技术、资金、人才。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思明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没有机关行政科室和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思明区工商联 |
党政机关 |
4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主要任务是:厦门市思明区工商业联合会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为契机,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推动幸福思明建设迈向新阶段作出积极的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注重政企沟通,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1、召开政企新春座谈会。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联系)领导,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领导与区商会企业家座谈。
2、搭建税企沟通平台。一是联合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召开“民营企业共话税收”座谈会;二是协同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生产促进中心举办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宣讲会。
(二)注重上级调研,增强服务工作质量
1、配合省“五好”县级工商联互查组检查。互查组成员听取区工商联开展“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情况的汇报,并进行现场点评,对区工商联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2、市工商联开展调研工作。市工商联副主席蓝萍带领宣传信息部领导一行到区工商联调研指导工作。
3、开展民企走访座谈调研工作。区工商联开展民企走访座谈调研活动,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民营企业,发放民营企业现状调查问卷,做好调研工作。
(三)注重精准扶贫,加强扶贫济困工作
1、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组织企业家前往2个对接帮扶贫困村(德化县美湖镇上岸村、漳平市南洋镇南洋村)走访慰问贫困家庭,为每户贫困家庭捐助慰问金;大洲控股集团与德化县美湖镇上岸村签定樟树种植合作协议,由大洲控股集团出资72.5万元购买樟树树种,上岸村提供100亩土地,现已完成樟树种植工作;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每年通过漳平市南洋镇南洋村村委会向贫困户和农户收购农产品,增加村财和农户的收入。
2、开展奉献爱心活动。一是举办“温馨思明·情暖千家”爱心年夜饭、爱心月饼进社区活动,为辖区内居民赠送千份年夜饭、千份月饼。二是协同区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组举办“爱在路上,文明伴您过新年”活动,现场为居民代表送上爱心年夜饭。三是开展“海西春雨行动”新春慰问活动,慰问翔安区前垵村村民。
(四)注重凝心聚力,拓宽联谊交流渠道
1、召开区工商联(商会)工作会议。召开区工商联(商会)主席工作会议、区商会第七届第一次理(监)事会议等,学习习近平在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区工商联(商会)工作情况,座谈交流各自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
2、举办形式多样活动。联合区委统战部等单位,策划举办区非公企业税法知识竞赛活动;与漳平市工商联领导前来区工商联交流,双方就各自工商联(商会)的运行情况、制度建设、服务职能以及开展旅游合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五)注重工作实效,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1、搭建服务企业平台。走访慰问思明消防大队;召开2017年区工商联(商会)信息工作培训会议;开展区商会青委会成员企业互访。
2、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发动青年企业家参加市委统战部在陕西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厦门市非公有制年轻一代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动区商会会员企业填报2016年年报;组织区政协工商联界别活动组委员座谈交流;完成《关于引导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思考》课题调研工作。
(六)注重自身建设,加强完善党建工作
1、开展党建工作,一是成立区工商联(商会)党支部,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会议和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区工商联(商会)党组成员、全体党员及驻会人员收看电视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直播,召开党组扩大会、党支部党员会议,进行专题学习讨论。
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根据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落实区工商联(商会)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35.83万元,本年支出234.5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0万元。
(一)2017年收入235.8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96万元,下降0.4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5.8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234.5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0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88.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0.40万元,公用支出8.47万元。
2.项目支出45.66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4.5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7.47万元,增长8.0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17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74万元,增长35.48%。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编制,人员经费增加。
(二)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4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7万元,因2016年决算数0万元,无法计算同期增幅,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2017年增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基本养老保险经费从2016年列支科目“行政运行(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调整至此科目。
(四)行政单位医疗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23.14%。主要原因增加一个编制,人员经费增加。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增加一个编制,人员经费增加。
(六)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17年没有此项费用,2016年此项支出为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追加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2016年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没有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主要是因为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00%和100.00%,主要是公车改革,没有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没有接待活动,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00%,主要是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没有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万元,比2016年增加3.08万元,增长57.04%,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对税法知识竞赛等6个项目,涉及金额59.18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制、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等制度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保证经济活动规范、有序运行,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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