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工商联2014年度决算说明
  来源:区采购办 时间:2015-09-01 15: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团结,引导,教育,帮助”八字方针,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工商界“爱国,敬业,守法,贡献”的优良传统,推进光彩事业,引导会员热心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能够与党长期合作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参政议政,参与思明区的政治、经济、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推荐工作,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会员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四)开展信息交流和咨询、培训活动,为会员和社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和管理、融资等服务,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帮助会员改善提高经济理念和管理水平,完善财务制度,照章纳税。

(五)为会员提供有关的证明、协调关系、帮助会员调解经济纠纷,协助非公有制技术业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

(六)按照国家和厦门市政府的规定和有关政策,组织会员举办或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商务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七)增进与港、澳、台地区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贸合作,协助引进技术、资金、人才。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思明区工商联

全额拨款

8

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区工商联(商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和建设幸福思明这一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联谊交流,做好调研工作,服务会员企业,参与光彩事业,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年度计划顺利开展。区工商联(商会)荣获市工商联(总商会)2013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区统战系统2013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区慈善会“最具慈善捐赠组织单位”。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举办五项活动。一是召开区商会理(监)事座谈会,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给福建企业家的回信精神和厦门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二是组织会员企业优秀员工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五一”体验活动。三是召开区政协工商联界别组委员、区商会理(监)事会活动小组成员座谈会。四是与区工商局、区消委会等单位共同开展2013年思明区“消费环境最美商家”评选活动。五是联合区检察院等单位举办“法律宣传进园区、进楼宇、进企业”活动。

(二)搭建服务企业平台。一是多次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由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福建分会、海西并购俱乐部等单位举办的“海西夜话”沙龙活动。二是发动会员企业“创二代”参加区政府举办的“中国梦——走进创业的新起点”培训班学习。三是与市国税稽查局联合举办“企业如何防范税收风险”讲座。四是依托区工商联(商会)调解委员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平台,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五是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吉林汪清县厦门推介会,为企业拓展市场、寻找商机创造条件。

(三)做好服务企业工作。一是发动推荐民营企业家及企业骨干参加市委统战部、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市工商联(总商会)联合举办的民营企业培训班。二是参加全市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现场会,听取相关区、街道、社区、企业创建经验介绍。三是协同区工会、区人社局等部门,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四是做好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四)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完成《关于构建非公有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课题调研工作。

(五)参与光彩事业,增强社会责任。一是联合区委统战部举办“温馨思明·情暖千家”千份年夜饭进社区活动。二是前往翔安区内厝镇前垵村开展“海西春雨行动”,为困难村民赠送年夜饭、书包和食品。三是联合区委统战部举办“温馨思明·情暖千家”千份月饼进社区活动,区商会副监事长许毅红发起成立的彩虹慈善基金为辖区内困难家庭赠送千份月饼。四是辉宏达发展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高帝慈善基金以及多家会员企业以各种方式向困难家庭提供援助,帮助困难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工作能力。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全国、省、市工商联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区工商联《2014年“五好”区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五好”标准工作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4年上年结转结余11.83万元,本年收入151.3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本年支出151.5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5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3.15万元,本年收入151.34万元,本年支出151.58万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91万元。

(二)2014年基本支出109.76万元,项目支出41.8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0.24万元,主要用于赴香港、澳门参加澳门厦门联谊总会第三届理事会。与2013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24万元,主要是因为工作需要,赴香港、澳门参加澳门厦门联谊总会第三届理事会。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33.33 %,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用车开支。

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工商联、海南省儋州市工商联考察团等,累计接待5批次、接待总人数43人。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82.35%,主要是根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附件: 1. 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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