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7-08-30 10:3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具体为指导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选拔、培训和管理团干部,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带领青年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经济建设,开展建功立业与宣传文化活动,发挥团组织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代表和维护全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 

  财政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团区委以“着力密切联系青年,全面推进共青团改革发展”为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部署,着力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重点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党政工作大局 

  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等中心工作,借助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有利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密切联系青年社会组织,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稳定运营。建设“仁安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联合中华街道引进思明区启正青少年服务中心,共同打造仁安社区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形成专业化志愿服务团队错时为辖区少年儿童提供免费的阅读指导、亲子互动等服务项目。助力鼓浪屿申遗工作。联合思明区青年社会组织畅德青年汇发起公益摄制节目——“思明青年大话鼓浪屿”,以创新的青年视角解读、宣传魅力鼓浪屿,同时与厦门市民俗学会合作在鼓浪屿举办元宵乞龟活动,运用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民俗艺术展演,丰富青年的民俗文化知识,宣传推广鼓浪屿传统文化的。 

  2.完善组织架构,筑牢基层团建工作 

  2016年,团区委进一步夯实基层团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共青团紧密联系政府、带动社会参与的纽带作用,全面提升与全区各类青年间联系与凝聚的有效性。开展星级团支部评定工作。围绕团省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团的组织生活的要求,指导区属各级团组织开展星级团支部评定工作,累计获评16个二星支部,148个一星团支部,137个二星团支部,有效推进了我区各级基层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团干部联系青年制度。以“到青年中去”为主题,以普通团员青年为主要联系对象,在全区落实“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指导全区各级专兼职团干常态化联系一定数量团员青年,通过建立联系渠道、倾听青年诉求,加强思想引领,实现共同成长。目前全区共198名团干参与,累计联系青年达2745人次。 

  3.提升线上平台,增强青年交流联系 

  结合青年喜欢互联网和新媒体的特点,提升线上青年参与平台建设,打造“网上共青团”,加强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平台对青年的覆盖面和吸引力。推进思明“青年之声”平台建设。组建“青年之声·思明”区级青年社交互动平台,建立直属下级微邦组织11个,全区微邦成员523人,在社区一级实现微邦软件的全覆盖。“青年之声·思明”平台建设至今累计阅读量约为20万次,问题及回答留言总计约为1500条,内容涉及青年人成长、创业、志愿、心理、就业、维权、健康、婚恋等方面,同时,已在青年之声平台宣传推广线下主题活动,初步实现团的主要工作与平台对接。管理升级志愿者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打造思明区共青团志愿者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志愿者注册、报名、积分和志愿服务发布、签到的智能化、流程化的稳定操作。目前已有12家注册公益组织和6027名注册志愿者,累积服务时间超过9.4万个小时。 

  4.加强管理服务,营造青年志愿风尚 

  做好大型赛事活动志愿者组织管理工作。2016年以来,组织开展约1万人次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完成国际马拉松赛、国际沙滩排球赛等重要赛事志愿服务任务,引导青年在赛事的后勤保障志愿服务中展示青春风采,广受主办方好评。做好“厦门大学团支部书记挂职社区主官助理”项目实施。今年共选派40名优秀大学生团支书担任街道团工委书记助理或社区主官助理,结合街道、社区实际,创新设定挂职项目,发挥“学生智囊团”的智力和专业优势,确保项目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承接“厦门火车站南广场志愿者服务站”项目。联系晨曦公益服务队承接厦门火车站南广场志愿服务站每日常态化志愿服务工作,并联合区委文明办、梧村街道对服务站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进行优化升级,扩大志愿服务站的效益和影响。2016年至今共开展302期服务活动,共计1560人次参与,累计服务时间754小时。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结余27.48万元,本年收入127.20万元,本年支出126.1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50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27.2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0.17万元,下降32.1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3.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4.05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26.1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7.16万元,下降27.2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7.6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44万元,公用支出11.16万元。 

  2.项目支出78.5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8.79万元,下降28.3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43.4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0.44万元,下降19.36 %。主要原因是因人事调动而人员减少。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78.5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7.08万元,下降32.06%。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作内容调整,年度支出相应减少。 

  (三)行政单位医疗0.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58.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0.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47.8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预算0.08万元,支出决算0.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96.1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60%,主要原因是: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调研次数增加,停车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全面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6万元,比2015年增加5.86万元,增长110.57%,主要原因是2016年8月新录用公务员,2016年11月调入公务员,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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