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侨联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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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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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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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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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侨联的主要职责是:以“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为新时代侨务工作主题,以“根”“魂”“梦”为新时代侨务工作主线,围绕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六项工作职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侨联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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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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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区侨联主要任务是:负责加强侨界联络联谊、弘扬侨乡文化、服务归侨侨眷、深化基层侨联组织建设,以及推进侨批文化保护传承等工作。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和项目,凝聚侨心侨力,发挥侨界优势,服务地方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党的重要精神,用好“一刊一号一课堂一侨声”宣传阵地,广泛凝聚侨界思想共识。 (二)构建“大侨务”工作体系,强化党建和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培养侨青队伍。 (三)加大“走侨企、访侨商、问侨情”工作力度,推动惠侨利侨政策落实。 (四)持续开展“情暖侨家”系列慰问活动,充分利用“侨胞金融服务点”和“思明侨胞会客厅”等平台,倾情为侨服务。 (五)聚力推进侨批馆建设,加大侨批的挖掘、保护及活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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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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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侨联2025年收入预算为1,332.450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47.4693万元,增长367.5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32.4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2.4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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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侨联2025年支出预算为1,332.45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47.4693万元,增长367.5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2.13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7.4075万元,公用支出44.7225万元; 2.项目支出1,100.32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区侨联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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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2.45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47.4693万元,增长367.56%,主要是由于新增城记侨批馆建设项目。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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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0.91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运行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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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1,100.3200万元。主要用于侨联工作业务经费、厦门市侨界健步行思明片区活动经费、侨胞之家日常活动办公经费及维修维护费用、慰问经费、侨批展厅经费、街居侨联负责人(非公务人员)补贴经费、设备购置、城记侨批馆项目等专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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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6.840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补助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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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625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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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50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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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75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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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5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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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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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侨联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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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交流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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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侨联专项业务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通过维护和建设侨批展示平台、组织慰问活动、侨界健步行等活动,全面支持基层侨联工作,提升侨联服务质量,增强侨界联系与文化影响力。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国侨联章程》、《中国侨联基层组织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建设侨批文化展示平台,增强文化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落实基层侨联负责人补贴机制,协助保障基层侨联组织开展活动;开展侨胞之家相关活动,加强日常办公保障及场所维护;组织侨联日常活动及会议,加强侨界联谊与交流合作;策划并实施侨界健步行活动,提供后勤保障;采购电脑等设备,满足办公需求;组织归侨侨眷节日及日常慰问,传递侨联关怀;做好侨批展厅策展布展及维护,保障展览时长。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100.32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00万元。其中: (1)侨联工作业务经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1.00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00万元。 (2)厦门市侨界健步行思明片区活动经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0.96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00万元。 (3)侨胞之家日常活动办公经费及维修维护费用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50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00万元。 (4)慰问经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7.50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00万元。 (5)侨批展厅经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00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00万元。 (6)街居侨联负责人(非公务人员)补贴经费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0.72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00万元。 (7)设备购置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50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00万元。 (8)城记侨批馆项目一般公共预算977.14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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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侨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382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3215万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劳务费等预算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侨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区侨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车辆、大额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侨联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0.32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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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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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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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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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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