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01-28 09:28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侨联的主要职责是:以“凝聚侨心侨力、同圆共享中国梦”为新时代侨务工作主题,以“根”“魂”“梦”为新时代侨务工作主线,围绕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六项工作职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侨联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区侨联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政治引领,铸造侨之魂

1、抓学习强引领;

2、转作风作表率

3、强责任重落实,推进侨联事业发展;

4、落实意识形态,做好《思明侨情动态参考》及运用多媒体公众号发送推文。

(二)服务中心大局,汇聚侨之力

一是以侨引侨助力发展,积极搭建经贸文化交流平台,为推动厦门思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智汇力、聚势赋能

二是营造聚才引才环境,深化“地方侨联+高校侨联”的合作模式。开展“走侨企、访侨商、问侨情”活动,牵线搭桥引进侨企落户思明

三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开展银发归侨慰问、贫困侨胞慰问以及弘扬华侨文化等公益活动

四是大兴调研汇集侨智,侨界政协委员深入调研,倾听民意,报送建言及社情民意。

(三)大抓基层组织,做优侨之家

1、基层组织提级赋能,举办区侨联成立40周年座谈会。推动社区侨联挂牌成立,打造社区侨联新品牌,为基层侨联工作发展提供示范样本。

2、着力做优“侨胞之家”,推动基层申报省级“五好侨胞之家”,并做好省侨联的验收工作。

3、强化侨联组织联系,持续深化鼓浪屿侨联基层联系点“世界会客厅”功能。

(四)深化为侨服务,传递侨之情。

一是开展“近邻·暖侨”,等公益活动

二是依法维护侨益

三是搭建联谊平台,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传承弘扬爱国爱乡的华侨精神

四是做活海外联谊,讲好思明故事,弘扬华侨精神。

(五)做优文化品牌,奏响侨之韵。

1、深耕侨批文化,编撰侨批系列书籍

2、弘扬嘉庚精神,讲好嘉庚故事

3、传承华侨文化,举办中国梦 侨乡情’——思明区侨联成立40周年侨界书画作品展

4、拓展寻根文化,不断擦亮品牌。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侨联2023年收入预算305.3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87万元,增长2.9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区侨联2023年支出预算为305.3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87万元,增长2.9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2.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8.10万元,公用支出34.09万元;

  2.项目支出93.11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区侨联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3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87万元,增长2.99%,主要是由于20231月新增1名退休人员,离退休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7.35万元。主要用于区侨联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运行经费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93.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课题调研、编印侨情参考;召开全委会,基层侨联交流会、座谈会等;基层侨联(青委会、侨史学会等)开展联谊联络咨询服务考察参观调研等工作;海外社团交流联谊联络等工作;海外华裔子女寻根夏令营;侨联委员、基层侨联干部学习、培训、考察活动;两节侨界人士贫困侨走访慰问工作;开展侨友课堂、侨界书画展、图片展等活动;侨批展厅日常展览维护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4.9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补助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05万元。主要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00万元。主要用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2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侨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街居侨联负责人(非公务人员)补贴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根据厦思委办〔2012〕55号(转发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区级财政对镇(街道)侨联、村(社区)侨联小组负责人(非公务人员)分别予以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经费补贴”。2012年起我区按街道侨联主席(非公务人员)每人每月补贴800元,社区侨联小组长(非公务人员)每人每月补贴4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区政府文件拟办呈批单〔2012〕8 8668号(区侨联关于申请街道和社区侨联负责人经费补贴的请示)】。该款项从思明区侨联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街居侨联负责人(非公务人员)补贴经费”项目列支,科目列“华侨事务”,资金通过年终财政体制结算。

2.立项依据

根据厦思委办〔2012〕55号(转发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区级财政对镇(街道)侨联、村(社区)侨联小组负责人(非公务人员)分别予以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经费补贴”。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区侨联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2012年起我区按街道侨联主席(非公务人员)每人每月补贴800元,社区侨联小组长(非公务人员)每人每月补贴4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5.实施周期

每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9.36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侨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1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侨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侨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侨联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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