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预算说明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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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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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厦门市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与市关工委和有关部门联络沟通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关心老同志,为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基层关工委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以创建“五好”为载体,积极推进各项活动开展,推进民营企业关工委工作,培养典型,总结经验,推进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纳入区关工委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人员编制数4人; 在职人数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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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要任务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主线,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以及中央、省、市、区对关工委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为契机,按照上级关工委以及区委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的“三比”“三争”要求,结合本区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创新亮点特色品牌,确实做到:让思明中心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优势更优、特色更特、亮点更亮”,为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勇毅前行,再立新功! 一要突出主题,按照“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精神相结合,与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相结合,与完成好当前重点任务相结合。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开展夏(冬)令营等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五老”报告团作用,把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向学校、社区延伸。 二要精心谋划,持续深入学习理解中办、国办《意见》,认真谋划好2024年工作。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结合全省开展的“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活动,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围绕品牌建设,依靠社区大党委,以“近邻党建”引领下,加大创新力度,及时发现和培育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新品牌,促进工作全面提升。 三要注重融合,发挥“五老”优势,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工作定位,积极投身“近邻·思民”活动,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在进一步巩固红色阵地建设同时,2024年要重点建设好街道、社区“五老”工作室,为广大“五老”规范化开展关工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主动对标福建省基层“五好”关工委示范点建设,继续推进社区关工委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要加强宣传,要继续在宣传报道上下功夫,重点将镜头对准长年在一线勤勤恳恳、默默奉献的“五老”队伍,聚焦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开展工作的经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下一代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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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关工委2024年收入预算为261.8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2.31万元,增长9.3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1.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1.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二)区关工委2024年支出预算为261.8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2.31万元,增长9.3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7.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3.20万元,公用支出24.15万元; 2.项目支出24.46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区关工委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8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2.31万元,增长9.33%,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有所提高。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 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13601)178.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13602)24.4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3. 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编码2080501)12.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离退休生活补助及住房补贴支出。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编码2080505)15.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编码2080506)19.40万元。 6.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编码2101101)8.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编码2101103)3.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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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持平。 |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本部门2023年无此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视察及其兄弟单位相互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厉行节约。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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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阵地建设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是区关工委与相关部门、学校开展主题教育及夏(冬)令营等社会实践活动;项目费用主要用于相关活动的服装、保险、课程费、交通费和学员伙食等支出。 2. 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22〕10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区关工委和相关部门、学校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与相关部门、学校开展主题教育及夏(冬)令营等社会实践活动(拨付部门、学校); (2)开展未成年人夏(冬)令营(下拨基层);根据10个街道实际情况进行下拨。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4.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65万元,增幅2.7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关工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关工委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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