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算说明
时间:2024-09-02 10:32

2017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思明区关工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区关工委上传下达,与有关部门和辖内企业及军(干)休所的联系协调,与市、区关工委联络沟通工作;负责区关工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的起草、打印、分发工作;负责编写关工委工作简报,订阅《中国火炬》等报刊杂志,向有关报刊、杂志、新闻媒体投稿,做好关工委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区关工委主任会议、经验交流会、各种现场会等筹备事宜;协助区关工委领导搞好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关心老同志,为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做好区关工委文书档案的收发、归档保管工作;协助区关工委领导做好接待工作;协助领导对办公室人、财、物的编制、管理工作;做好区关工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做好与区委、区政府 相关部门及街道的协调联系工作。

2、组织指导工委会职责:

加强与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的联系沟通,争取党政领导对关工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基层关工委建立好“三支”队伍,帮助基层关工委解决一些组织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协调指导并总结基层工作,以创建“五好”为载体,积极推进深化年活动,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的组建工作,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促进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整体推进。

3、宣传工委会职责:

加强与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宣传报道;加强对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的宣传工作,配合基层发挥关工委的作用,做好老同志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各级宣讲团、报告团指导协调,发动更多“五老”志愿者加入关工委组织,不断壮大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及时帮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4、法治工委会职责: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两法为主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守法自觉性。加强对辖内网吧督导工作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群体”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5、教育科技工委会职责:

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科学普及知识的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广大基层创设更多有利于青少年参与活动的实践基地,组织做好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网络建立和健全。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夏令营活动。

6、军地共建外青工工委会职责:

加强与9个军(干)休所的联系沟通及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联络员制度,定期研究军地双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坚持办好与海军护卫舰第十六支队、教育局举办的每年“海军少年军校”夏令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营企业外青工的宣传教育。

7、报告团工作职责: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特点,有针对性确定每年的宣讲课题。深入街道、系统、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做法。

8、网吧督导队职责:

配合区文明办、文体局在文明城市创建和迎检、复评中,定期、不定期对网吧进行督导巡查,做好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关工委部门包括1机关行政科室及0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行政机关

1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围绕主题,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深度感和针对性

“喜迎十九大,助力迎金砖”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街道(系统)关工委紧紧依靠党工委,结合街道(系统)实际,把主题教育和街道(系统)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在强化教育的深度和针对性上狠下功夫。

(二)、结合主线,网格化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基层工作创新年”是省关工委提出的贯穿三年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线,“党建带关建”则是“创新年”的重要抓手。今年是“基层工作创新年”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把全区关工委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在创新中求突破,区关工委联合区民政局在全区10个街道关工委选取10个社区进行关工委工作网格化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三)成效明显。“金砖会晤”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街道、社区关工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科学统筹,周密部署,既圆满完成了中心工作的任务要求,又使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总结到位。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试点是今年的一大亮点,各街道推出一个试点社区,具有各自的特色,在年底10个街道的98个社区全面覆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关工委年初结转和结余3.8万元,本年收入153.55万元,本年支出153.8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7万元。

(一)2017年本年收入153.5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01万元,增长4.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2.25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 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3 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153.8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5.32万元,增长11.0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4.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9.48万元,公用支出5.4万元。

2.项目支出2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49.2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5.14万元,增长20.2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113.0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16.9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采购金额增加。

(三)行政单位医疗2.3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持平。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1.38万元,2016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比变动。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05万元,因2016年决算数0万元,无法计算增幅。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增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基本养老保险经费从2016年列支科目“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科目调整至该科目。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1.41万元,完成预算的70.5%,同比增长131.15%,主要原因是增加出国()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41万元,完成预算的94%,主要用于参加市关工委组团赴台交流。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 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41万元(因2016年决算数0万元,无法计算增幅),主要是:今年市关工委组团赴台交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量。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相应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勤俭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万元,比2016年增加0.21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对八个项目,涉及金额58.88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我委将绩效管理落实到全面、精准,把所有申请财政资金的预算支出都是按管理目标来真正落到实处。将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分析有机结合,实现静态时点监督与动态时监督相结合,在把握整体预算执行进度的项目上,有重点、分时段、不因定地采取绩效自评的方式,推进预算执行与整体统筹运用,确保资金用到点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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