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算说明
时间:2024-09-02 10:3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思明区关工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区关工委上传下达,与有关部门和辖内9个军(干)休所的联系协调,与市、区关工委联络沟通工作;负责区关工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的起草、打印、分发工作;负责编写关工委工作简报,订阅《中国火炬》等报刊杂志,向有关报刊、杂志、新闻媒体投稿,做好关工委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区关工委全委会、主任会议、经验交流会、各种现场会等的筹备召开的有关事宜;协助区关工委领导搞好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关心老同志,为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做好区关工委文书档案的收发、归档保管工作;协助区关工委领导做好接待工作;协助领导对办公室人、财、物的编制、管理工作;做好区关工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做好与区委、区政府 相关部门及街道的协调联系工作。

2、组织指导工委会职责:

加强与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的联系沟通,争取党政领导对关工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基层关工委建立好“三支”队伍,帮助基层关工委解决一些组织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协调指导并总结基层工作,以创建“五好”为载体,积极推进深化年活动,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的组建工作,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促进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整体推进。

3、宣传工委会职责: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与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宣传报道;加强对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的宣传工作,配合基层发挥关工委的作用,做好老同志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各级宣讲团、报告团指导协调,发动更多“五老”志愿者加入关工委组织,不断壮大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及时帮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4、法制工委会职责: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两法为主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和守法自觉性。加强对辖内网吧督导工作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群体”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5、教育科技工委会职责:

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科学普及知识的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广大基层创设更多有利于青少年参与活动的实践基地,组织做好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网络建立和健全。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夏令营活动。

6、军地共建外青工工委会职责:

加强与9个军(干)休所的联系沟通及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联络员制度,定期研究军地双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坚持办好与厦门海军水警区、教育局举办的每年“海军少年军校”夏令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营企业外青工的宣传教育。

7、报告团工作职责: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特点,有针对性确定每年的宣讲课题。深入街道、系统、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做法。

8、网吧督导队职责:

坚持在文明办、文体局的指导下,每周对网吧开展巡查督导制度。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和迎检、复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导巡查,做好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关工委部门包括1机关行政科室及0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行政机关

1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区关工委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固本提级,更新观念,推动“基层工作年”活动再深化。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关工委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以“三爱两史”教育活动为牵引,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更具体更深入;

(二)以品牌特色亮点为抓手,“基层工作深化年”活动取得新成效;一是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骨干队伍不断充实。二是品牌特色亮点不断涌现,培育提升稳步推进。三是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浓厚和谐氛围。四是继续依靠“党建带动”,民营企业建立关工委持续推进。

(三)以提升能力为目标,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注重学习提高,强化制度建设。二是注重利用信息化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四是注重媒体宣传,不断扩大影响面。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47.54万元,本年支出138.5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8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47.5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5万元,增长6.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9.3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8.22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38.5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9.52万元,增长16.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4.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9.53万元,公用支出5.19万元。

2.项目支出23.8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1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5万元,增长4.6%,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96.67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3.51  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8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7.74万元,下降42.66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2.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12.55 %,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比变动。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1.2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比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预算0.61万元,支出决算0.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2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单位考察及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批次、接待总人数2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55 %,主要原因是:接待四川贵州关工委学习考察。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21.26%。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用、印刷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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