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关工委部门2014年度决算说明
  来源:区采购办 时间:2024-09-02 10:3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思明区关工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区关工委上传下达,与有关部门和辖内9个军(干)休所的联系协调,与市、区关工委联络沟通工作;负责区关工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的起草、打印、分发工作;负责编写关工委工作简报,订阅《中国火炬》等报刊杂志,向有关报刊、杂志、新闻媒体投稿,做好关工委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区关工委全委会、主任会议、经验交流会、各种现场会等的筹备召开的有关事宜;协助区关工委领导搞好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关心老同志,为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做好区关工委文书档案的收发、归档保管工作;协助区关工委领导做好接待工作;协助领导对办公室人、财、物的编制、管理工作;做好区关工委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做好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街道的协调联系工作。

2、组织指导工委会职责:

加强与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的联系沟通,争取党政领导对关工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基层关工委建立好“三支”队伍,帮助基层关工委解决一些组织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协调指导并总结基层工作,以创建“五好”为载体,积极推进深化年活动,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的组建工作,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促进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整体推进。

3、宣传工委会职责: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与宣传部、文明办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宣传报道;加强对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的宣传工作,配合基层发挥关工委的作用,做好老同志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各级宣讲团、报告团指导协调,发动更多“五老”志愿者加入关工委组织,不断壮大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及时帮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4、法制工委会职责: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两法为主要内容,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和守法自觉性。加强对辖内网吧督导工作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群体”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5、教育科技工委会职责:

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科学普及知识的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广大基层创设更多有利于青少年参与活动的实践基地,组织做好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网络建立和健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夏令营活动。

6、军地共建外青工工委会职责:

加强与9个军(干)休所的联系沟通及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联络员制度,定期研究军地双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坚持办好与厦门海军水警区、教育局举办的每年“海军少年军校”夏令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营企业外青工的宣传教育。

7、报告团工作职责: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特点,有针对性确定每年的宣讲课题。深入街道、系统、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做法。

8、网吧督导队职责:

坚持在文明办、文体局的指导下,每周对网吧开展巡查督导制度。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和迎检、复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导巡查,做好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5年关工委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思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行政机关

1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思想道德为重点的主旋律教育。

1、认真组织各级关工委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深入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系教育,引导青少年遵循践行。

(二)立足基层夯实基础,全面开展基层深化年工作。

1、认真宣传落实中关工委、省、市相关会议精神;

2、抓好厦委办发〔201418号文件精神学习贯彻落实。

3、总结树立一批基层工作的品牌特色亮点;

4、宣传一批民营企业关工委的典型。

(三)继续深化“关爱工程”建设。

1、抓好资源共享,推进共建工作社会化;

2、关爱“特殊群体”,继续发动各方力量开展捐资助学活动。

3、大手牵小手,帮教、帮扶、帮困,让关爱走进社区千家万户;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1、加强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班子;

2、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3、深入调研,撰写课题报告,完成省、市交给工作任务;

4、加强宣传报道,办好简讯专刊。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4年上年结转结余18.26万元,本年收入160.6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本年支出158.9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8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17.46万元,本年收入156.41万元,本年支出154.39万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9.4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14年基本支出70.77万元,项目支出88.2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54.3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行政运行17.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1.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五老”网吧监督员的补助、 阵地建设费及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等。

(三)其他对外联络事务支出1.58 万元。主要用于赴台湾参加海峡两岸关爱青少年工作交流活动的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0万元。主要用于老同志聘任补贴。

(五)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两节慰问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2.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1.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其他支出0.5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88万元,同比下降60.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1.35万元,主要用于赴台湾参加海峡两岸关爱青少年工作交流活动的支出。2014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3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 100%,主要是:201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 辆。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6.22%,主要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与工业园组织夏令营孩子用餐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批次、接待总人数50人。与2013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94.29%,主要是:严格执行上级八项规定和区财政财务制度规定,接待活动减少。

 

附件: 1. 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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