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5-01-26 10:10

  2025年厦门市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残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三)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五)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六)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七)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八)联系指导各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做好残联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残联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残疾人联合会

4

3

厦门市思明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6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区残联主要任务是:紧扣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努力提升残疾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政治建设,引领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民生重点,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三)聚焦促进就业,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

  (四)聚焦提质增效,推进高质量康复服务行动;

  (五)聚焦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残疾人履职能力。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残联2025年收入预算为3,025.9826万元3,205.5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79.5374万元,下降5.6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25.9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5.982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二)区残联2025年支出预算为3,025.982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79.5374万元,下降5.6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94.90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4.3181万元,公用支出70.5845万元;

  2.项目支出2,531.08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区残联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5.982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79.5374万元,下降5.60%,主要是由于残疾儿童康复项目预算略减。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1.48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68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7500万元。主要用于代扣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8000万元。主要用于代扣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费用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158.4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运行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1,610.00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456.5800万元。主要用于两节慰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696.8800万元。主要用于重度残疾人托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4700万元。主要用于代扣行政单位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费用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6100万元。主要用于代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费用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2900万元。主要用于代扣在编人员医疗补助单位费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较2024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残联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5000万元。主要用于有接待任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如有接待任务可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残疾人帮扶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部署。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的通知》(厦府〔2019〕367号)、《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厦残联〔2020〕84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扶残助残政策实施意见(修订版)的通知》(厦思政办规〔2023〕1号)等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区残联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用于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大龄自闭症日间照料、康复训练服务补助;盲人和重度聋人等出行陪护服务;爱心助残驿站补助。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至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31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项目1200万元

  (2)大龄自闭症日间照料、康复训练服务补助项目20万元

  (3)盲人和重度聋人等出行陪护服务项目80万元

  (4)爱心助残驿站补助项目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残疾人康复和救助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以普惠和特惠相结合为原则,落实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以普通型、大众化辅助器具为主,重点解决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的辅助器具需求。

  2.立项依据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厦残联〔2020〕31号)的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区残联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用于社区康复工作、康复救治和辅具配发补助,白内障复明、聋儿康复、辅具配发、助听器配发和盲人定向行走等;残疾人临时生活救助,用于帮助残疾人解决临时性或突发性特殊生活困难;非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至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1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社区康复工作、康复救治和辅具配发补助项目155万元

  (2)残疾人临时生活救助项目5万元

  (3)非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项目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残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226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5.8515万元,下降23.9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残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区残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残联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1.08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 i厦门微信

  • 闽政通APP

  • 思明快报微信

  • 厦门思明微博

  •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