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透露,决定申遗后,2010年5月制定的《鼓浪屿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为鼓浪屿长远发展提供了刚性指导;申遗之前鼓浪屿出台的相关规划,则要根据申遗要求修订。一些新的专项规划正着手编制,鼓浪屿规划工作正按申遗要求加快推进。
规划是发展的龙头,对发展起刚性指导作用。2008年11月,市委市政府决定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这极大地提升了鼓浪屿发展定位;2010年5月,制定了《鼓浪屿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这为鼓浪屿长远发展提供了刚性指导;2012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进一步充实了鼓浪屿发展的法律法规保障。鼓浪屿规划工作正按申遗要求加快推进。
在2008年决定申遗之前,鼓浪屿先后出台了《鼓浪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鼓浪屿市政专项规划》、《鼓浪屿旅游交通专项规划》、《鼓浪屿园林绿化发展规划》、《鼓浪屿龙头路商业街区开发规划》、《鼓浪屿“三岛”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这些规划正按照申遗要求进行修订。根据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需要,鼓浪屿管委会已于去年组织编制了《鼓浪屿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鼓浪屿商业网点规划》、《鼓浪屿家庭旅馆专项规划》,并将于本月颁布实施。目前正在组织编制《鼓浪屿总体发展规划》、《鼓浪屿建筑色彩控制专项规划》、《鼓浪屿绿化改造提升专项规划》等,这些规划的制定出台,将进一步加大对鼓浪屿文化遗产的保护和鼓浪屿旅游事业的发展。
根据鼓浪屿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要求,共有日光岩索道、金带长廊、鼓浪别墅码头等17个建筑组群、单体建筑或构筑物被列入遗产地历史环境不协调因素,其中,金带长廊及日光岩索道已经拆除,鼓浪别墅码头将根据规划要求予以拆除。
(林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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