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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前埔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12-01 1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855号)等有关文件批准,决定征收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社区集体土地4.5555公顷。区政府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前埔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政府组织实施的城镇道路用地建设活动需要,实施前埔片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二、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

  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15号)。

  三、起草过程

  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855号)批准,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四、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公告》发布后,区政府将《公告》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自本通告张贴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公告》现场张贴与网站公布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公告》落款时间为准。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联系人:蔡少泓,电话:0592-266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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