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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军祠片区“2-4-1、2-4-2、2-5、2-6地块收储项目”“2-8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11-11 17:23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本府于2024年4月5日发布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军祠片区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厦思政征〔2024〕20号),于2024年5月23日发布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军祠片区2-4-1、2-4-2、2-5、2-6地块收储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厦思政征〔2024〕54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军祠片区2-8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厦思政征〔2024〕55号)并予以公告。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征收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军祠片区“2-4-1、2-4-2、2-5、2-6地块收储项目”“2-8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厦思政征〔2025〕131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辖区“2-4-1、2-4-2、2-5、2-6地块收储项目”“2-8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同时收回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制定的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

  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2号)

  4.《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规〔2024〕3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制定了《将军祠片区“2-4-1、2-4-2、2-5、2-6地块收储项目”“2-8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3-3-1、3-3-2地块绿地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按相关要求,发布《公告》。

  四、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发布后,区政府将《公告》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30日,收集意见。

  五、注意事项

  《公告》现场张贴与网站公示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公示在先的日期为准。

  联系人:裴先生 叶女士     联系电话:0592-207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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