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启动前埔片区3号储备地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区政府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前埔片区3号储备地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现就《公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实施思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需要,现启动前埔片区3号储备地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二、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
三、起草过程
区政府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关于前埔片区3号储备地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直意见〔2024〕第018号)及补充说明确定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发布了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并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现按照《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要求,发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四、发布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公告》发布后,区政府将《公告》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30日,收集意见,视情况组织听证。
自本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关键词诠释
异议反馈:就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视意见反馈情况组织听证。
六、注意事项
《公告》现场张贴与网站公布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公告》落款时间为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2-206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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