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思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政府于2025年3月3日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前村社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厦思政征〔2025〕28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实施思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启动前村社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二、制定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
(四)《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本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四、关键词诠释
征收土地预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及相关权利人,拟征收土地的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违反该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注意事项
(一)思明区人民政府莲前街道办事处为该项目征收组织实施单位。
(二)征收土地预公告现场张贴与网站公布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征收土地预公告落款时间为准。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2-206715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