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我区现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2017年印发的《思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指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机构改革以来,相关部门的名称、职责进行了较大调整,且随着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原预案已不完全符合当前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原则;《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思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下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需要,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对我区领导机构、指挥机构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在本行政区域内做好各类准备工作,在发生需要自然灾害救助事件时,迅速响应,即时做好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三、主要内容及编制特色
新修订的《思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附则等7个部分,重点梳理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内容。
一是更新了组织体系与职责。思明区减灾委员会是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此次预案针对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进行了更新,明确了工作职责。区减灾委是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领导机构,其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作为区防灾减灾救灾办事协调机构,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了应急准备的相关内容。对资金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和信息准备、装备和设施准备、人员准备、救灾捐赠、技术准备、宣传和培训等项目进行了说明与阐述。
三是调整了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和相关部门工作内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实行分级响应原则,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本次修订预案,根据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形势,对各级响应的响应条件进行了调整,使之更符合我区当前情况。同时,基于机构改革后的各部门新的职责,对响应措施中各部门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调整,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规定了汇总上报需冬春救助受灾群众数据时间节点和下拨冬春救助资金时间节点。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先生:0592-581879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