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思明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福建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思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根据新形势下我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工作实际需要,成立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明确各级响应启动条件,明确成员单位在各级响应下的职责与任务,保证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过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三、范围期限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地震和洪水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按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四、主要内容及编制特色
《思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评估、恢复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等9个部分,重点明确了灾情分级、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处置与救援、应急保障等内容。
一是明确地质灾害分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每个等级有明确的标准,方便准确认知危害程度。
二是明确发生小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区政府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区级层面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部署,总指挥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区政府领导担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调查评估组、秩序稳控组、医疗卫生组、宣传与舆情处置组、后勤保障和善后安置组等若干工作组,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自身职责加入相关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明确突发地质灾害响应实行分级响应原则,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对各级响应的响应条件、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响应终止、信息发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是明确了应急保障相关内容,对应急队伍组成与建立、资金来源、装备物资生产供应、通信交通整合管理、技术支持来源与组成、社会动员的程度和范围进行了说明与阐述。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先生:0592-581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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