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厦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卫生健康局对《思明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厦思政办﹝2018﹞3号)进行了修订,在深入调研、会商相关部门的基础上,草拟了《思明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初稿)》。在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反复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思明公安分局、区财政局等32家单位的意见,根据意见对预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新的《思明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三、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监测报告和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终止、善后处置、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等9部分组成,明确了事件分级和工作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围绕疫情防控指挥机构、重大疫情分级响应及相应处置措施等内容,确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
明确了区级政府通过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执行机构、成员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工作组、应急联动机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机构统一指挥、协同应对、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一是启动事件应急响应时,按照不同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二是明确执行机构职责,制定机构成员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三是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启动《思明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若干基本应急组,及时参与处置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通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二)规范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
明确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事件报告、风险评估和实时预警的工作要求及具体措施。一是各级各类医疗、疾控、卫生监督等日常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事件监测、预警、报告要求,开展日常监测工作。二是各级责任报告单位和其他发现事件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明确报告程序、报告内容以及报告方式。三是开展事件风险分析与评估,确定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并结合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对处置情况,动态开展针对性评估。
(三)规范应急响应与终止
明确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分级响应原则,响应等级,响应措施,响应调整及终止的情形。一是发生事件时,区级政府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启动响应,重点区域或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事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事件发生地之外的地方接到通报后,及时通知相应单位,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做好支援工作。二是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区应急指挥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对事件的分级标准适时进行补充和调整。三是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事件,按照预案“谁启动,谁终束”的原则,四个等级的应急结束工作分别由相应部门宣布。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四)规范善后处置工作
明确了各有关部门进行的善后处理工作。一是事件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应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二是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在各级卫生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依法有序开展社会救助、抚恤奖励以及责任追究。三是对在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给予合理补偿。
(五)规范保障措施
明确了各有关部门从信息系统、卫生救援队伍等方面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并做好经费、物资、通信、交通等方面的保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有序推进。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互联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健康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对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基层卫生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开展卫生应急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区卫生健康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四、解读机构
思明区卫生健康局,解读人:吴宇绅,联系方式:0592—5818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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