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启动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工作,2020年7月16日,区政府印发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启动的通告》(厦思政征〔2020〕14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二、制定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
三、起草过程
区政府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关于岭兜片区旧村改造项目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直意见〔2019〕第003号),确定土地征收范围,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四、发布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通告》发布后,区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自本通告张贴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以本通告发布时点执行。
(二)土地征收启动通告现场张贴与网站公布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土地征收启动通告落款时间为准。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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