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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解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版)的通知》
时间:2024-10-1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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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28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印发厦思政规〔2024〕3号文件,公布《思明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版)》(以下简称《措施(2024版)》)。现就《措施(2024版)》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适应新发展新趋势,继续促进思明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依据国家及厦门市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措施(2024版)》。

  二、目标任务

  《措施(2024版)》旨在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转变产业发展模式,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加强企业服务保障,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从而推动思明区建筑业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制定过程

  《措施(2024版)》由思明区住建局负责起草。思明区住建局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开展工作,一是书面征求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二是通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聚民意、汇集民智;三是召开思明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研讨座谈会组织区内建筑龙头企业就《措施(2024版)》充分研究讨论。在此基础上,区住建局会同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反复研究和修改,形成了《措施(2024版)》提请区政府研究。2024年6月24日,区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措施(2024版)》。

  四、范围期限

  (一)《措施(2024版)》的适用对象为注册、纳统在思明区的建筑业企业。

  (二)《措施(2024版)》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12日,《思明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版)》(厦思政规〔2023〕5号)同时废止。

  五、主要内容

  《措施(2024版)》共包括五大方面十条具体措施,涵盖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模式转型、科技创新激励、企业服务保障和减轻企业负担等多个领域。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产业结构优化

  一是晋升资质等级奖励,对于成功晋升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按标准予以区级奖励30万至250万元不等(第一条)。二是增产奖励及表扬激励,根据企业产值情况及累计增长比例,按标准予以区级奖励2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和通报表扬(第二条)。三是产值贡献奖励及办公用房补助,企业年产值不低于3亿元的,按标准予以区级奖励50万至200万元不等。企业购买自用、租用、装修办公用房的,按标准予以办公用房补助,最高200万元(第三条)。

  (二)关于发展模式转型

  为推动建筑业发展模式的转变,一是推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促进EPC模式的广泛应用(第四条)。二是倡导企业向多元化经营发展,积极参与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外承接工程项目,提高市场竞争力(第五条)。

  (三)关于科技创新激励

  为提升建筑业科技创新水平,一是鼓励自主创新,支持企业设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并协助申请相应奖励(第六条)。二是鼓励创建精品工程,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建筑工程奖项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及区级奖励(第七条)。

  (四)关于企业服务保障

  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服务保障力度,包括支持企业总部及基地建设,鼓励建筑业企业申请总部企业、成长型企业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第八条)。

  (五)关于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实行担保制度,鼓励采用银行保函或社会担保,盘活企业现金流量(第九条)。二是规范市场履约行为,引导企业在工程进度款拨付、工程结算、工程尾款拨付和竣工备案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额度执行(第十条)。

  六、注意事项

  企业需依法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并按照程序向属地街道提交申请表、相关数据材料、发生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申请相关扶持奖励,与本市、区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除晋升资质奖励、建筑业企业培育奖励外,可按就高原则申请但不重复享受。

  七、关键词诠释

  建筑业产值: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厦门市思明区住建局建工科;

  联系电话:0592-203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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